生活小備忘

『買牛奶,我總挑最早到期的,某同事每次都問怎麼不挑最遲到期的?明明是這2天喝完為什麼不讓人家賣多幾天?賣不完送去堆填區,不就平白浪費了?苦不幸變壞,拿回去換就成,沒啥好擔心。今天在超市看到另一位女士也是買最快到期的牛奶,她的同事問著相同的問題,而她的解說跟我的一樣!可惜的是,我們的同事亦聽不入耳。』

萬料不到一則如此簡單的博文會引來五十多個轉發,鄙人只是一個尋常百姓對於這數十個轉發確實異常驚喜亦珍而重之。其實我是抱著總有其他人也有如此想法及希望能有更多同路人才寫,雖然幾十個轉發相對每天送往堆填區的食物、用品連九牛一毛也談不上,但能引起大家對浪費有另一個看法也是一件美事。

小時候媽媽總叮囑買東西要看到期日,不要把過期的買回家。當時就在想,那麼已過期的東西又會怎樣呢?嘩,原來會送往堆填區!但...為什麼會有這麼多東西會被當垃圾送往堆填區?不是計算好有多少人買才生產嗎?單純的我當時只能想到這些。

其實不單牛奶,買麵包、蔬菜、肉類也一樣沒必要買食用日期較後的嘛!買麵包(尤其方包)前,粗略估計幾時吃完才買,蔬菜及肉類也是在煮飯前幾小時才去買的,根本就用不著買後天到期的。香港在超市將過期食物當垃圾的監管遠落後於其他國家,在別國商戶要付高昂的處理費,所以這方面只能靠商戶及消費者的自律才能減少浪費食物。想著多少人連三餐溫飽也是難事,商戶卻因食品過期而當垃圾棄掉,實在痛心,就不能提早一點送去慈善機構或辦大特賣?我相信事在人為,浪費食物就是浪費地球資源,而且興建/擴大堆填區其中一個就是為了把過期的東西堆好,沒有比這更白痴的事吧?!!

減廢由生活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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