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愛很難

好友來電說跟男友分手了, 而且還分了一段日子!

天哪! 他們一起5、6年了, 之前不是說要結婚的嗎? 為什麼最後又成了分手? 身邊有幾個真實例子, 一對要好的男女到了結婚的階段必須一鼓作氣, 決定了便要立即開始統籌備! 不然, 最後總會因為同一個原因分手。到底哪一個魔咒般的原因是什麼?

根據他/ 她們的說法是: "去唔到果個位。"

我看, 或許因內在感情、外在的環境因素及其他影響而結婚的動力是有時限的,這時限因人而異。情況一如減肥, 減到一定磅數便停滯不前。如不能突破便返回原來重量, 減肥無望! 在這特定時限內結了婚, 恭喜你! 你的感情及人生亦去了另一個階段; 若結不了婚, 90%的情侶會是分手收場! 聽上去好像很合情理, 但我不理解!!

為什麼要花幾年、甚至10年的時間才知這個人不適合跟你結婚? 不適合跟你一輩子在一起? 但你曾經認真的跟這個人相處、了解過? 亦曾經真的想跟這個人過一輩子的? 不結婚也可在一起呀~~~ 為什麼不?

同偕白首其實是件很簡單的事, 大家是不是把事情想得太複雜了?

最後能一起的, 不是和你談一場轟轟烈烈戀愛的人; 而是如家人一樣、有細水長流的感情的人呢!

如不是要生孩子, 孩子需要一個身份。2個感情穩定的人同居也可以, 不一定要結婚! (題外話: 大家別被商戶的廣告/ 雜誌等渲染, 誤以為結了婚就一定幸福! 這在乎主觀的心; 不在乎客觀的事。) 相愛的人能在一起已是幸福! 最少, 你們不是盲婚啞嫁的。 而且, 從前盲婚啞嫁的人結婚後, 也可以相愛也得到幸福。為什麼你們不能呢?!!

說穿了, 或許只是人類的感情脆弱、容易變質; 就跟牛熊証一樣, 即使未到『到期日』但到了某一個價位亦要『強制贖回』。即時死亡, 無得留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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