純粹有感而發

記得當初見工時,老闆說是純粹做他的秘書再外加一點點行政的工作。由於過去幾年我也是做秘書,故他相信我能勝任。
現在,秘書、行政、物業買賣、HR,連簡單的電腦維修問題也兼任(這是我不好,由於公司的電腦維修是outsource的,故同事的電腦有問題時未必能即時到達解決。常常幫忙看一下,到現在成了工作的一部份...才發現無知是最幸福的)。除了香港公司,連國內及泰國分公司的相關文件、合約,雖說有下屬幫忙,但她們都較新、亦未必能同時兼顧multi-task;當她們培訓到一定水平就會被調往當其他Manager的秘書,接著又要再重新騁請我的秘書/ Admin同事。『請人』這個環節除了費時,還挺累人的。

這樣說並沒有其他意思,只是每天也很忙、很充實,也很喜歡這樣的日子(Accountant說我是賤骨頭,做死才高興...)。回家後,總是累得在沙發小睡片刻才吃晚飯;放工後/ 假期,又總提不起勁約朋友食飯或逛街。到底是真的太累,還是我有病呀?!! @_@"

有沒有些吃了便精神爽利的藥?

兩個世界

公司的客人不論從哪裡來香港90%都會再轉飛往曼谷;或從曼谷轉飛往香港。曼谷在他們心中就好像是人間天堂;現在天堂變地獄,他們聞『泰』色變。從電視上看到的衝突的畫面、緊張的局勢,實在很難想像這是人們心中的玩樂天堂。到底這場令曼谷所有旅遊及商業活動停頓的所謂『自由之爭』何時停止?勝方及敗方又會在這裡得到什麼?

完成沒有政治智慧的我,如墮五里霧中沒有頭緒...就好像那個用條三八線分開的韓國,國民從這分裂中又可得到什麼好處?

你今日懞左未?

近日看見運輸及房屋局長鄭汝樺表示政府未來有三大方向去加強規管樓花而示範單位終於可度尺、可映相,還不忙日日做show去看示範單位。但『有心人裝無心人』,並不是所有市民都是律師、建築師的混合體,看得懂複雜的合約、圖則。要使詐還有很多方法。即使不使詐,講明內有那些闊大的窗台及環保露台我們還不是為他們打足一輩子工?典型官僚式的『頭痛醫頭,腳痛治腳』。樓價高企的根本原因並沒想過

每當看到有關樓宇買賣的報導,總想起1個人"董建華"。8萬5的出發點是好,但太急進。他不了解市場運作、政府與地產發展商的『親密關係』、市民的投資的心態。結果賠了自己的士途亦賠了港人的血汗錢。但總比什麽也不做的曾特首有心。

若不能改變現實,可調節的只有自己的心境,懞懞地或許能過得更逍遙更自在。

兩難的選擇


是日與友人在尖沙咀1881閒逛,原本想去看 Piaget的7 diamond,店方說因為現在店內有很多客人,故未能內進。便改往Van Cleef & Arpels便前往一試,戴上手很輕很貼手猶如無物。但覺太輕太貼,好像沒有什麼質感不太習慣。

Infini 3D PT950 HK$11,xxx-
Etoile PT950 HK$14,xxx-
Tendrement 3mm PT950 HK$7,xxx-
Toujours 2.5mm Pink Gold HK$3,xxx-

後來,再去 Piaget看看。只有7顆diamond的婚戒真的很美而且中間鑲鑽石的圈是可以轉動的,轉的很順暢沒有想像中的“咔咔聲”又不會夾手。原以為會很重,但其實很輕很貼手。很美...完全不想脫下來。鑲7顆鑽石PT750售價約HK$14,xxx/隻;而鑲單行(是整行)鑽石PT750的售價則是HK$4x,xxx/隻。若不是礙於其高昂售價, Piaget的7顆diamond婚戒可說是不二之選,但其售價卻令我需要再三仔細考慮...買了的話,這個item一定又over budget。

試裙褂 take 1


陪人睇...貪得意又試埋一份 ^.^"

因為個子太矮小,我覺得穿多d紅色的小五褔無咁成熟、精神d、靚d! 太多金銀線的中五褔很老成,像個偷媽媽衣服穿的小孩!
可惡, 熟不起來...我要做輕熟女呀!!! 準新娘子試的褂后,得個“恨”宇!!!

原來,錦發及永隆真的不貴。租頭褂(較少金銀線的中五褔)亦只需大慨HK$1680-1880;較多金銀線的中五褔或褂后則大慨HK$1980-2680,豐儉由人!不是頭褂的話,租金只需HK$680-1080,視乎金銀線的多寡及新舊程度而定。

其實, 我著得最靚果件係冠南華(唔準影相, 所以無得留為紀念添~), 準新娘子都話勁襯我。從盒子拿出來一看...準新娘子及我已知 "這是我的the one"!試穿後,不願脫下來呢!但3手褂租金亦索價HK$2000,果真冠絕全港!要我試穿是因為準新娘怕不能回頭,故不敢在冠南華試穿。她差不多每個項目也over budget 啊!

準新娘說下回往鴻運看看...怕會暈到!換衣服原來很累人的,那天我頭暈眼花。雖然朋友看facebook都說漂亮,但很累呀~~~

何況,我是路人甲

承蒙厚愛

《也門13歲娃娃新娘性虐亡》

看到這則新聞, 很難過!為女孩及其家人難過之餘,我亦暗自為自己生長在香港這個文明及富裕的地方覺得慶幸。我們缺少什麼嗎? 或許只是缺少1個男友、老公?便全城關注!要老公,那......不如13歲送妳去也門嫁人!保證嫁得出,但妳又願意嗎?

起碼,我的父母不會為了「交換婚姻」或數百美元把我嫁出去;香港法律還會保護16歲以下的少女。感謝滿天神佛!

請別受媒體的渲染、引導,“妳”不是那麼糟糕的!(又自言自語)

NIVEA Visage Anti-Wrinkle Q10 plus




經過早前《星期二檔案》揭起的一場"中女"風暴, 令我開始越來越關注自己的皮膚。 現在回想從前,我真是懶得要命......

記起 NIVEA Visage Anti-Wrinkle Q10 plus 眼霜被消委會評為稍微有效, 於是跑去萬寧買了一套Q10的日、晚霜、眼霜及hand cream回來。買回來後, 又擔心會不會太早使用適得其反? (我這人還真是神經質@.@) 最後決定每星期塗2次, 預防勝於治療嘛~


重點的眼霜是由眼角印至近鼻樑位置, 我把眼肚也塗了一點。質地呈cream狀比平時的eye gel較難推, 但印又ok喎! 好快吸收, 可能我太dry喇!!!不過,有一點點刺眼,不太舒服。





日、晚霜也乖乖的用, 連脖子一併塗, cream狀亦不算難推。如果從小已有的頸紋亦慢慢消失, 你說多好?



Hand cream也每晚睡前塗,保持雙手緊緻柔滑,充滿彈性。

同事V說, 發現她姊姊30過後不久也出開始有些微的眼紋。JayJay, 妳要勤力d護膚及養生。要頂住, keep住唔好咁快老呀~~~知無?

相愛很難

好友來電說跟男友分手了, 而且還分了一段日子!

天哪! 他們一起5、6年了, 之前不是說要結婚的嗎? 為什麼最後又成了分手? 身邊有幾個真實例子, 一對要好的男女到了結婚的階段必須一鼓作氣, 決定了便要立即開始統籌備! 不然, 最後總會因為同一個原因分手。到底哪一個魔咒般的原因是什麼?

根據他/ 她們的說法是: "去唔到果個位。"

我看, 或許因內在感情、外在的環境因素及其他影響而結婚的動力是有時限的,這時限因人而異。情況一如減肥, 減到一定磅數便停滯不前。如不能突破便返回原來重量, 減肥無望! 在這特定時限內結了婚, 恭喜你! 你的感情及人生亦去了另一個階段; 若結不了婚, 90%的情侶會是分手收場! 聽上去好像很合情理, 但我不理解!!

為什麼要花幾年、甚至10年的時間才知這個人不適合跟你結婚? 不適合跟你一輩子在一起? 但你曾經認真的跟這個人相處、了解過? 亦曾經真的想跟這個人過一輩子的? 不結婚也可在一起呀~~~ 為什麼不?

同偕白首其實是件很簡單的事, 大家是不是把事情想得太複雜了?

最後能一起的, 不是和你談一場轟轟烈烈戀愛的人; 而是如家人一樣、有細水長流的感情的人呢!

如不是要生孩子, 孩子需要一個身份。2個感情穩定的人同居也可以, 不一定要結婚! (題外話: 大家別被商戶的廣告/ 雜誌等渲染, 誤以為結了婚就一定幸福! 這在乎主觀的心; 不在乎客觀的事。) 相愛的人能在一起已是幸福! 最少, 你們不是盲婚啞嫁的。 而且, 從前盲婚啞嫁的人結婚後, 也可以相愛也得到幸福。為什麼你們不能呢?!!

說穿了, 或許只是人類的感情脆弱、容易變質; 就跟牛熊証一樣, 即使未到『到期日』但到了某一個價位亦要『強制贖回』。即時死亡, 無得留底!

傷痕


4月1日......哥哥的死忌......

因為租住的房子需要裝修, 搬回家中暫住。無奈下, 必須整理好自己的房間。房內除了塵埃、雜物, 還有很多舊照片。看到這些舊照片, 看來需要整理的還有我的傷痕。其實, 我一直只是把所有事埋在心裡, 沒怎麼處理過。

那一年, 4月1日下午收到朋友的電話說哥哥死了......根本沒法相信! 是那個龜蛋在愚人節作的白痴笑話?
後來終於証實了是真的, 我哭了出來......

4月3日: 當時男友及朋友們説替我提早慶生, 跟眾人說沒心情, 今年請不要慶祝了! 我只是像平常一樣去吃頓飯。怎料, 去到朋友家還是慶祝了。盡量克制, 但新聞報導張國榮的死訊及身後事的時候, 眼淚還是掉了下來。然後, 我像罪人掃了大家的興。

生日過後的平常日, 下班後跟男友去了尖沙咀吃飯。飯後他說送我回家, 其實我不喜歡別人送我, 因為送了再自己回去這樣一來一回挺累人的, 當然不想他太累, 但這夜他堅持。我家附近有一個我們常去的公園, 在那裡他跟我說分手。理由是我太慢熱當我開始熱起來的時候, 他的熱情已過, 總不能繼續下去芸芸。他走後, 打給豬大人, 豬大人跟妹妹立即過來公園。很奇怪沒有打給『她』, 最要好的朋友!想是我直覺覺得他跟『她』是有關係的吧!

豬大人說他是高手, 一開始便沒可能會贏。不明白, 又不是比賽怎麼會有輸贏之分?

第二天下午, 送圖則往金鐘時, 接到朋友電話,對方說經常看到他跟『她』在銅鑼灣,小心點。已分手了, 還小心什麼? 之前問過一次, 『她』說他們只是朋友, 其他的什麼都不是。雖然, 『她』曾經亦暗搶過另一位聲稱『好朋友』的男友, 但仍選擇相信『她』。

分手不到一星期, 有天下班去銅鑼灣買袋, 在金百利一樓扶手電梯旁的落地玻璃看到祟光百貨門口有兩個熟悉的身影, 他跟『她』手拖手在逛街。真的哭不出來, 這就是我最好的朋友、最了解我的朋友、發生什麼事也會在對方身邊支持對方的朋友!之前『她』不斷強迫聲稱『好朋友』的男友和『好朋友』分手, 最後那位男生覺得自己的【正印女友】為自己付出很多, 不可這樣負心。男生打給『她』說要和女友在一起, 要跟『她』分手, 亦請『她』不要對女友說。『她』是在我家接這通電話的, 亦是在我家哭了一整夜!而那一晚跟祟光門口的這夜相距不到3個月, 而我就是另一位聲稱的『好朋友』吧!

腦袋空白一照片, 只懂按電話打給豬大人, 豬大人正與男友在淘大食飯, 也邀請這個可憐人過去。我怕再去買包包的話, 會破產。

朋友們都說他跟『她』是在他跟我分手後才在一起的, 堅信『她』沒有背叛還出賣我。即使有, 亦跟她們沒有直接關係, 又何需認真? 道不同不相為謀, 志不同不相為友!

後來幾個月也是跟豬大人唱k食飯渡過, 不然就是在家中睡覺。連媽媽都發現不妥, 亦發現『她』跟『番薯』沒再來我們家。

近年開始可以再談及這件事, 傷口沒再流血沒再看到皮下的脂肪血肉, 傷痕應已癒合了。再看舊照片, 驚覺原來從前除了很喜歡拍照亦很喜歡被拍, 不像現在10張相9張無樣。驚覺 『她』跟我的合照之多, 他跟我的照片只有廖廖數張, 這就是朋友嗎? 值得為一個男人放棄一個多年朋友嗎? 希望『她』跟他有很多很多合照。但聽說, 『她』跟他亦分開了, 『她』現在跟另一位男生在一起。

過後回想, 他不是太好, 或許是要多謝『她』, 令我可及早覺醒, 認清壞男人, 但友情傷近年才慢慢癒合。不知怎的, 在想若我的情況(傷疤)好一點, 或半年後想見見『她』......豬大人, 妳說這好嗎? 畢竟現在我已成熟、成長了, 希望能試試坦白面對自己、面對『她』。